滨州拆迁评估
发布时间: 2025-04-23 13:42:51
作者: 采编人员
滨州拆迁评估是一项重要且复杂的工作,以下是其相关介绍:
- 评估机构选定:由拆迁当事人协商选定评估机构,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 实地勘察: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实地勘察,收集房屋的基本情况、结构、面积等相关资料。
- 评估报告编制:评估机构根据实地勘察资料和相关标准,编制评估报告,内容包括房屋的市场价值、补偿金额等。
- 评估结果公示:评估机构将评估报告向拆迁当事人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日。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 复核裁定:如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并提出复核申请,评估机构应进行复核,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 10 日内给予答复。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专家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 10 日内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