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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厂房拆迁评估的依据是什么
发布时间: 2025-05-16 15:11:51 作者: 采编人员
扬州厂房拆迁评估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法律法规依据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重要法规依据。其中规定了拆迁补偿的基本原则、程序以及评估相关要求等,如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涉及集体土地征收时的相关规定,如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3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明确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的具体方法、程序、机构选择等内容。规定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根据评估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对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等评估方法进行适用性分析后,选用其中一种或者多种方法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2

政策依据

扬州市当地政府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一系列关于厂房拆迁评估的政策文件,如《扬州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估价办法》《扬州市市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等。这些政策会对拆迁补偿的标准、范围、计算方法等作出详细规定,例如可能规定了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标准、搬迁费用的计算方式以及不同类型厂房的补偿系数等。

事实依据

  • 厂房相关资料:包括厂房的房产证、土地证、建设规划许可证等证件,明确厂房的合法性、用途、面积、土地使用年限等基本信息。此外,厂房的建设图纸、施工资料、设备购置发票等也可作为评估厂房价值和设备价值的参考依据。
  • 现场勘查记录:评估人员实地勘查厂房及附属设施的状况,包括建筑结构、装修情况、设备运行状况、损耗程度等,并形成详细的勘查记录,如拍摄的照片、绘制的平面图、记录的测量数据等,这些都是评估厂房实体价值的重要事实依据。
  • 企业经营数据:对于停产停业损失的评估,企业需提供前三年的财务报表、纳税凭证、劳动合同、租赁合同等资料,以证明企业的经营效益、员工数量、租金支出等情况,从而合理评估因拆迁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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