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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拆迁评估的流程
发布时间: 2025-03-20 14:03:49 作者: 采编人员
南昌拆迁评估流程如下1


  1. 选定评估机构:公开抽签确定估价机构,市房管部门在抽签前 3 日在拆迁地点公告估价机构的条件、要求、抽签时间、地点和候选房屋拆迁估价机构名单。拆迁人在机构选定后需与其签订委托合同,并在 5 日内报市房管部门备案。
  2. 接受委托与前期调查:房屋拆迁估价机构接受委托方提供的被拆迁房屋权属资料,并进行前期调查。
  3. 逐户实地查勘:估价机构工作人员佩带房屋拆迁估价岗位证,事先通知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后进行实地查勘,被拆迁人应配合协助。
  4. 对被拆迁房屋进行具体测算:根据实地查勘情况和相关数据,运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对被拆迁房屋进行具体测算。
  5. 确定分户估价结果并公布:确定分户估价结果,并予以公布,使被拆迁人了解自己房屋的评估价值。
  6. 递交评估结果报告:向拆迁人递交评估结果报告,同时估价机构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拆迁人出具拆迁项目概算估价结果、被拆迁房屋分户结果的报告,并在出具估价报告的 5 日内报市房管部门备案。


此外,如果拆迁当事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估价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要求原估价机构复核估价,估价机构应在 5 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1。对复核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另行委托符合条件的其他房屋拆迁估价机构重新评估1。若重新估价结果与原估价结果误差在 ±10% 以上,由市房管部门在专家库中抽签选定有关鉴定专家小组成员进行鉴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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