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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厂房拆迁评估流程
发布时间: 2025-06-25 13:57:47 作者: 采编人员
湖州厂房拆迁评估流程如下1


  1. 明确基本情况:根据委托要求,明确评估时点(一般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范围、对象等,包括厂房的权属、面积、用途等。
  2. 公布机构信息:在征收范围内公布评估机构名称及资质、评估工作安排、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估价人员执业资格等情况。
  3. 拟定作业方案:确定拟采用的评估技术路线及方法,安排整体评估及分户评估的作业步骤和进度。
  4. 实地查勘分类:对评估范围内的厂房进行实地查勘,根据结构、用途等分类,采用分户调查、丈量、拍摄等方法记录内外部状况。
  5. 收集核实资料:收集房地产交易实例等资料,并进行核实、分析、整理。
  6. 选定评估方法:对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等评估方法进行适用性分析后,选用一种或多种方法计算确定评估结果。比如,具备市场比较法评估条件的厂房,优先选用市场比较法,选取三个以上可比实例,进行交易情况、交易日期、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修正后确定评估比准价格;不具备市场比较法评估条件的,可选用成本法等。对于在建工程一般采用假设开发法,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成本法评估。
  7. 公示初步结果:将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在拆迁范围内公示,安排估价师现场说明解释,接受咨询。
  8. 出具评估报告:出具整体评估报告及分户评估报告,并公开告知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以及鉴定的申请方式、申请期限、受理机构等。
  9. 评估资料归档:将评估委托合同、征收决定、评估对象的产权证明、实地查勘记录等资料与评估报告共同整理存档,评估报告及有关资料至少应保留三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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