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客服热线
158-2829-8733
免费客服热线
158-2829-8733
临沂厂房拆迁评估的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 2025-08-08 15:04:37 作者: 采编人员
在临沂厂房拆迁评估过程中,无论是被拆迁企业还是评估机构,都需注意多方面细节,以确保评估结果公平合理、流程合法合规,最大程度减少纠纷。以下是关键注意事项:

一、评估机构的选择与合法性

  • 明确选定方式:评估机构需由拆迁方与被拆迁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应通过抽签、摇号等公开随机方式选定,避免单方面指定(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 核查资质:确认评估机构具备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一级、二级、三级),且在临沂市或山东省住建部门备案,评估人员需持有有效的房地产估价师证书,避免无资质机构参与。
  • 避免利益关联:评估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与拆迁方、被拆迁方不得存在利害关系,若存在应主动回避,确保评估独立性。

二、评估范围与内容的完整性

  • 全面覆盖资产:确保评估范围包含厂房所有相关资产,避免遗漏,具体包括:
    • 建筑物(主体结构、附属房屋如仓库、办公室、门卫室等);
    • 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需明确剩余使用年限,集体土地需符合当地征收政策);
    • 机器设备(区分可搬迁设备的搬迁费、不可搬迁设备的重置折旧价值);
    • 附属设施(围墙、道路、管网、绿化、广告牌、水电设施等);
    • 停产停业损失(需提供营业执照、纳税证明、经营台账等佐证)。
  • 核对产权归属:评估前需确认厂房及土地的产权合法性(如房产证、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等),对于无证建筑,需结合当地政策(如是否属于历史遗留合法建筑)判定是否纳入评估范围,避免对非法建筑进行不当评估。

三、评估方法的适用性

  •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方法
    • 若周边有同类厂房拆迁或交易案例,优先采用市场比较法,确保与市场行情一致;
    • 对于有持续经营收益的厂房(如生产型企业),需结合收益法,核算未来预期收益损失;
    • 对于新建或缺乏交易案例的厂房,可采用成本法(重置成本扣除折旧),但需注意建材价格、人工成本的时效性(参考临沂当地建材市场价);
    • 涉及土地的,需结合当地基准地价修正法(参考临沂市最新基准地价成果)。
  • 避免单一方法偏见:复杂案例应采用两种以上方法交叉验证,确保结果合理性,例如同时用成本法和收益法评估,并说明差异原因。

四、实地勘察的准确性

  • 被拆迁方主动参与:勘察时企业需派专人陪同,向评估人员如实说明厂房现状(如建筑结构是否改造、设备使用年限、是否存在隐蔽工程等),并对勘察记录(如照片、尺寸测量、设备清单)签字确认,避免后期争议。
  • 细节记录清晰:评估机构需详细记录厂房瑕疵(如漏水、结构损坏)、设备型号及状态(新旧程度、是否正常运转)、周边环境(交通、产业配套等对价值的影响),确保勘察资料可追溯。

五、评估时点与政策时效性

  • 严格遵循法定时点:评估时点应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若公告后厂房状况发生变化(如新增装修、设备),一般不纳入评估范围,避免 “突击增建” 获取不当补偿。
  • 关注地方政策更新:临沂市及各区(如兰山区、罗庄区)可能定期调整征地补偿标准、停产停业损失计算方式等,评估时需以最新政策为依据(如参考当地自然资源局发布的年度补偿标准)。

六、异议处理与权利维护

  • 及时复核与鉴定:被拆迁企业对初步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收到报告后 10 日内书面申请评估机构复核;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向临沂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避免超期丧失权利。
  • 留存证据链:全程保留评估委托合同、勘察记录、评估报告、沟通记录等文件,若发现评估机构存在违规操作(如虚假评估、遗漏资产),可向住建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七、停产停业损失的特殊注意事项

  • 提供合法经营证明: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近 3 年纳税申报表等,证明厂房属于合法经营且因拆迁实际停产;若为租赁厂房,需提供租赁合同明确补偿归属。
  • 明确损失计算方式:停产停业损失一般按经营面积、利润损失、停产期限等计算,临沂当地可能有具体标准(如按被征收房屋价值的一定比例,或按纳税额推算),需确保计算依据符合政策且透明。


通过关注以上事项,可有效保障临沂厂房拆迁评估的公平性与合法性,既维护被拆迁方的合法权益,也推动拆迁工作有序进行。
Copyrigh © 2007-2024 允评网版权所有
蜀ICP备20241146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