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客服热线
151-8321-3492
免费客服热线
151-8321-3492
停产停业损失的定义与内容
发布时间: 2025-01-07 15:14:18 作者: 采编人员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同时,该条例的第二十三条还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应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来确定。通过规范文件,我们可以给出定义:停产停业损失,是被征收人因征收行为无法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遭受的损失。停产停业损失包括直接效益损失和间接效益损失,应得到合理的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评估咨询电话:15183213492

Copyrigh © 2007-2024 允评网版权所有
蜀ICP备20241146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