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拆迁评估的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 2025-03-17 15:34:43
作者: 采编人员
咸宁拆迁评估有以下注意事项:
- 资质审查:要选择具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评估资质证书的机构。可通过查看证书原件、在相关政府部门网站查询备案信息等方式核实其资质真实性和有效性。
- 信誉口碑:了解评估机构的信誉和口碑,可向曾有过拆迁评估经历的人咨询,或查询该机构在行业内的评价、有无违规记录等,尽量选择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的评估机构。
- 证件齐全:被拆迁人需准备好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建房审批手续等能证明房屋合法性和产权归属的证件。若存在证件遗失等情况,应及时到相关部门补办或开具证明。
- 证明材料:收集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房屋装修合同及发票、房屋附属设施购置发票等,以证明房屋的实际价值和投入成本,便于在评估时准确核算补偿金额。
- 现场监督:被拆迁人应尽量全程参与实地勘察过程,确保评估人员对房屋的结构、面积、装修、附属设施等情况进行准确测量和记录。如发现评估人员有遗漏或错误记录,应及时指出并要求更正。
- 保留证据:被拆迁人自己也可对房屋现状进行拍照、录像,记录房屋的详细情况,包括房屋内外的装修、设施设备、附属物等,以便与评估报告进行核对,防止出现评估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况。
- 了解方法:被拆迁人要了解常见的评估方法,如市场比较法、成本法、收益法等,清楚每种方法的适用范围和计算方式。一般来说,对于普通住宅,市场比较法较为常用;对于非住宅或特殊用途房屋,可能会结合成本法或收益法进行评估。
- 关注标准:关注当地政府制定的拆迁评估标准,包括房屋重置价格标准、区位补偿标准、装修及附属物补偿标准等。这些标准会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房地产市场行情等因素定期调整,被拆迁人要了解最新的标准,确保评估结果符合规定。
- 仔细核对:收到评估报告后,被拆迁人要仔细核对评估结果,包括房屋价值、装修及附属物补偿金额、区位补偿金额等各项内容。如发现有疑问或不合理之处,应及时与评估机构沟通,要求其作出解释。
- 及时异议:如果对评估结果有异议,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为收到评估报告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评估机构书面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要注意保留好申请复核和鉴定的相关材料及证据,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