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养殖场评估
发布时间: 2025-08-13 09:18:28
作者: 采编人员
- 养殖场标准化建设:总分 10 分。要求养殖场设置管理区、生产区、生活区、无害化处理区、兽医室等,且分区明显,净道和污道分离。管理区需悬挂岗位管理、投入品使用管理等相关制度;生产区应有防疫隔离带;无害化处理区需有病猪隔离室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施;兽医室要能开展采样、病理解剖等工作。此外,积极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生产,通过国家级、省级或市级标准化示范创建场验收可分别得 2 分、1.5 分、1 分。
- 养殖场档案管理:总分 6 分。养殖场应按要求建立养殖档案,记录生产、饲料及兽药使用、消毒、免疫等情况,种猪场还应建立个体养殖档案。商品猪档案需保存 2 年,种猪档案长期保存。同时,粪污处理设施设备设计资料、养殖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也需完备并妥善存档。
- 疫病防控管理:总分 9 分。养殖场需取得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种畜禽场还需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新引种生猪和生猪出栏需按规定向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验,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要达到 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 70%以上。此外,还需做好消毒灭源工作,发现疑似疫情及时报告,对染疫生猪及排泄物等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检测。
- 安全生产:总分 10 分。养殖场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沼气工程建设管理档案资料齐全。需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如沼气池悬挂警示标识、设防护栏等,并每半年至少组织 1 次安全生产培训或演练,按要求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规范填写检查记录,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 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总分 25 分。养殖场应按要求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设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年度目标值,且设施设备需保持性能完好。同时,要正确填写粪污处理有关工作记录,包括沼液沼渣基质垫料等粪肥使用、售卖、赠送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