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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评估时需要被拆迁人提供哪些材料?
发布时间: 2025-02-25 15:30:00 作者: 采编人员

房屋拆迁评估时,被拆迁人通常需要提供以下几类材料: ### 权属证明材料 - **房屋所有权证**:明确房屋的产权归属、房屋性质、建筑面积等基本信息,是证明房屋合法拥有的关键文件。 - **土地使用权证**:用以说明土地的使用性质、使用年限、土地面积等情况,确定土地的合法使用权益。 - **其他产权相关文件**:如房地产买卖合同、发票、房屋竣工图、工程决算书等,能辅助证明房屋的来源、建设情况及相关经济信息。 ### 身份证明材料 - **个人**:需提供户主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本,用于确认被拆迁人的身份信息、家庭关系以及人口数量等,以便在拆迁补偿中考虑相关因素。 - **企业或单位**:要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拆迁对象的主体资格和身份。 ### 房屋现状证明材料 - **装修及附属设施资料**:如装修合同、装修发票,能证明房屋装修的投入成本和档次;对于附属设施,像围墙、水井、树木等,需提供相关的建造或购置凭证等,以便评估其价值。 - **房屋现状照片**:能直观展示房屋的外观、内部结构、装修情况、设施设备状况等,为评估提供直观参考。 - **水电气缴费凭证**:体现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居住年限,可作为评估房屋使用状况和损耗程度的参考依据。 ### 其他相关材料 - **拆迁相关文件**:如拆迁协议、拆迁公告、补偿方案等,明确拆迁的范围、政策、补偿标准等信息,与评估工作相互对照和关联。 - **特殊情况证明**:若存在因拆迁导致的经营损失,需提供经营许可证、税务记录、财务报表等证明材料;如有残疾等特殊情况,需提供残疾证等,以便在评估和补偿时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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