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股权评估的依据是确保评估工作合法、合规、客观、公正的核心支撑,主要分为法律法规依据、准则规范依据、评估对象相关依据和市场与数据依据四大类。这些依据共同保障了股权评估结果的权威性和可用性,适用于企业并购、股权转让、融资担保等各类场景。
股权评估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层面的法律、行政法规,确保评估行为不违反强制性规定。主要包括: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明确了股权的定义、股东权利义务、股权转让规则等,是股权评估的基础性法律依据,例如对 “股权清晰” 的要求直接影响评估范围的界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核心法律):规范了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专业人员的资质要求、评估程序、法律责任等,要求评估活动必须由合法机构和人员开展,禁止出具虚假评估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若评估涉及国有股权(如河源市属国企、国有控股企业的股权),需严格遵守该法对国有资产转让、评估备案 / 核准的强制性规定,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 12 号):针对国有股权评估的范围、委托要求、评估机构选择、报告备案 / 核准流程作出详细规定(如国有股权转让必须经评估,且评估报告需报国资监管部门备案)。
-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 财政部 证监会令第 36 号):若涉及河源地区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评估,需符合该办法对评估基准日、评估方法选择、信息披露的特殊要求。
-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4 年第 67 号):个人转让股权时,若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税务机关可参照评估结果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因此评估报告也是税务征管的重要依据。
评估机构需遵循国家统一的资产评估准则,确保评估过程规范、方法科学,这是评估结果专业性的核心保障。主要包括:
- 《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政部发布):确立了资产评估的基本遵循,包括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原则,以及评估程序(明确评估目的、对象、范围→收集资料→选择方法→出具报告等)。
-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中评协发布,含多个具体准则):
- 《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股权评估本质是 “企业权益价值” 的评估,该意见明确了企业价值评估的范围、方法(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及参数选取要求。
- 《资产评估程序准则》:规范了评估业务约定书签订、评估资料收集、现场调查、评估报告编制等全流程操作。
- 《资产评估方法准则》:对收益法中的折现率、市场法中的可比案例选择、成本法中的资产清查等作出具体规定。
河源市及广东省国资委、财政部门可能根据本地实际出台配套文件,例如:
- 《广东省企业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管理办法》:明确国有股权评估报告的备案流程、提交材料要求;
- 河源市针对中小企业股权融资、产权交易的地方性指导意见,可能对评估机构的选择、评估结果的应用作出补充规定。